贵州新长征律师事务所
弘扬长征精神 维护公平正义
贵州新长征律师事务所,系贵州省优秀律师事务所、遵义市文明律师事务所。本所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遵义县法律顾问处,1990年改名为遵义县律师事务所,1996年改名为新长征律师事务所,2008年10月31日由国资律师事务所改制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,2009年12月26日按照贵州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改名为贵州新长征律师事务所,沿用至今。名称的不断变更,见证了中国律师制度从1979年恢复重建后所走过的风雨历程,折射出中国律师制度从恢复重建到逐步完善的艰难里程。
“人才为本”是本所的立所理念。目前,本所拥有一支讲政治、顾大局、高素质、专业化、团队合作的律师和律师辅助人员队伍,包括专职律师、实习律师、律师助理、行政管理等50多名工作人员,人才济济,各有所长。同时,我所热忱欢迎已经考取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才加盟,共同发展,共铸辉煌。
“服务为先”是本所的执业理念。本所在执业中坚持把服务放在第一位,把为人民群众服务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,以此扶助社会弱势群体,维护社会稳定和谐,树立良好社会形象;同时,本所注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,依法为自然人和法人进行代理、辩护活动,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正确实施,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。
“责任为重”是本所的社会理念。律师作为精通法律的社会成员,理所当然肩负着服务社会的历史责任,一方面,本所积极参加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,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每一位公民和法人,为社会发展和进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;另一方面,本所重视社会公益活动,鼓励全体执业律师和律师辅助人员保持心态平和,关注社会民生,热心公益事业,长期开展捐资助学、结对帮扶、慈善捐款等公益活动,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感,提升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影响力。
“创新为魂”是本所的发展理念。本所按照“弘扬长征精神、维护公平正义”的宗旨,贯彻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与时俱进、锐意创新的改革精神,着力建设具有“新长征”特色的业务文化、体育文化和公益文化,逐步形成一套具有“新长征”特色的较为完善的律师发展体系,提升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。
“雄关漫道真如铁,而今迈步从头跃”。本所弘扬不怕困难、百折不挠、持之以恒、勇往直前的长征精神,遵循规范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、规模化的道路又快又好地发展,为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。